你早上没吃多少,别饿坏了。”
早上刚开大门,就看见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老太太,拄着拐杖坐在台阶上。见叶挽宁出来,老太太立刻扑过来,抱着她的腿哭:“婉婉的女儿!我可找到你了!我是你娘的闺蜜王婆婆啊,当年你娘还托我照顾你呢!”
叶挽宁吓了一跳,连忙扶起她,仔细看了看——老太太头发花白,脸上满是皱纹,她从来没见过。
“老人家,您是不是认错人了?我娘的闺蜜我都认识,没听过王婆婆啊。”
“你怎么会不认识我?”老太太抹着眼泪,“当年你娘在城西开医馆,我还帮她抓过药呢!你娘最喜欢戴银镯子,每次出诊都带着,你不记得了?”
叶挽宁心里咯噔一下——她娘苏婉从来不爱带银饰,说银饰性寒,会影响把脉,这老妇人明显在撒谎!
“王婆婆,您先起来,有事进屋说。”叶挽宁扶着她往院里走。春桃也识相地跟上,给暗卫使了个眼色,让他们去查老妇人的身份。
进屋后,叶挽宁给老妇人倒了杯热水:“王婆婆,您找我有什么事?”
“我……我最近穷得没饭吃了。儿子死了,儿媳跑了,就剩我一个老婆子。听说你现在是将军夫人,我就想来求你,能不能收留我?我能帮你洗衣做饭,什么活都能干。”
叶挽宁看着她颤抖的手,越加怀疑——老太太的手虽然粗糙,但没有老茧。一个惯于干粗活的人,手上应该有老茧才对。
就在这时,暗卫进来了,递给她一张纸条。上面写着:老妇人是李嫣然的远房亲戚,收了李嫣然五十两银子,欲留在将军府内当眼线。
叶挽宁心中冷笑,放下茶杯:“王婆婆,您刚才说,我娘喜欢戴银镯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