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能量,就像你们武者的內劲、教廷的圣光。只是教廷为了巩固统治,故意將这股能量污名化,让世人以为我们生来就该被毁灭。”
温羽凡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他想起约翰神父生前捧著圣经时的虔诚,也想起之前溶洞里那些被圣光净化的吸血鬼——这些记忆与血影的话相互衝撞,让他一时无法分辨真假。
但他没有放鬆半分戒备,反而將破邪刀微微抬起,刀刃对准那团依旧扭曲灵视的光晕:“你说这些,到底想干什么”
血影男子垂在身侧的手轻轻动了动,暗红长袍的衣摆隨著这个细微动作扫过地面,沾起的血珠落在石缝里,瞬间被蒸发成一缕淡腥的白雾。
他原本赤红如血火的瞳孔里,竟渐渐漫开一层类似玻璃纸的暖光,像是透过时光的滤镜,看到了几百年前的景象。
“说这些,不是想博你同情。”他的声音比刚才更低沉,带著一种被岁月磨过的沙哑,“只是想让你知道,我们族群的故事,从来不是教廷典籍里写的那样——满是杀戮与邪恶。”
他抬起头,目光似乎穿透了溶洞的岩壁,落在了遥远的过去。
“三百多年前,我还在欧洲大陆流浪。那时候教廷的猎魔人追得紧,我不得不横跨大西洋,躲到当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美利坚。”他顿了顿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著长袍的纹路,“那时候这片土地到处是荒野,殖民者和原住民打得不可开交,瘟疫、饥荒跟著战乱跑。我隱姓埋名,靠帮人解决些『怪事』餬口——比如清除偷猎者引来的野兽,或是驱散矿井里滋生的邪祟。”
后来华盛顿领导独立战爭时,英军私下找了几个懂黑魔法的巫师,想在夜袭时用邪术偷袭大陆军的营地。
血影男子偶然撞见巫师作法,知道一旦成功,大陆军的防线会瞬间崩溃。
他在夜里悄悄潜入英军营地,用族群特有的能量打散了邪术阵,还顺手留下了英军的布防图——而自己这一举动,竟帮了华盛顿大忙。
战爭结束后,华盛顿为了感谢这位“神秘的盟友”,给了他一块土地,还有一份“特殊功勋”的文书。
“我终於不用再躲了。”血影男子的嘴角牵起一丝极淡的笑,“我在那片土地上建了房子,慢慢收拢了一些和我一样被教廷追杀的同族,渐渐有了个小家族。我甚至学著人类的样子,经营牧场和矿场,把自己偽装成一个长寿的贵族——毕竟我们族群的寿命,本就比人类长得多。”
平静的日子过了近百年,直到南北战爭爆发。
“南方和北方打起来的时候,我家族的后代也被征了兵。”他的声音沉了下去,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,“我不能看著他们送死。可我要是以『先祖』的身份出面,早就暴露了。没办法,我只能换了个名字,顶著『家族后裔』的身份,重新穿上军装上了战场。”
战场上的炮火比他想像中更残酷,铅弹能打穿他凝聚的血袍,刺刀能划破他的皮肉——那是他第一次在人类的战爭里尝到疼痛。
直到某天,他在南方一个被战火波及的小镇上,遇到了那个姑娘。
“她是镇上的医生,才二十岁,胆子却大得很。”提到姑娘时,血影男子的瞳孔里,暖光又浓了几分,“我当时被炮弹碎片划伤了胳膊,只是小伤,本来我轻鬆就可以自愈,但我为了隱藏身份,所以並没有那么做。我和一群战友来到她的诊所包扎。她看到我浑身是血,拿了绷带和草药过来,还说『不管你是南方兵还是北方兵,伤了就得治』。”
姑娘叫伊莎贝拉,是个孤儿,跟著镇上的老医生学过医术。
她不追问他的身份,还每天给他送吃的,听他讲战场外的风景——比如欧洲的古堡,或是大西洋上的星空。
血影男子在她身上,第一次感受到了“家”的味道,不是族群聚集的热闹,而是一种能让他放下所有戒备的安稳。
“我本来想等战爭结束,就带她离开,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生活。”他的声音突然顿住,指尖的暖光瞬间褪去,又变回了之前的冷红,“可教廷的人,还是找来了。”
来的是四名高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