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九十六章 丁权问题(2 / 3)

权”

政策就是香江原居民的男孩成年后,有权向政府申请法定的土地自己建房子。

1967年六七后,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,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,当时的香江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“小型屋宇政策”

,规定年满18岁,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江原居民。

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,每层面积不超过65平米的丁屋,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。

修建丁屋的权利就是丁权。

1972年11月29日,新界民政署长的黎敦义在向立法局宣布丁屋政策时,已强调丁屋只是一项中短期措施。

目的是希望藉兴建丁屋,让原居民获得环境较佳的居所,反映丁屋只是临时的恩恤政策,并无承认原居民拥有特权。

政府同时定立“限制买卖转让条款”

,规定拥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转让予非原居民,需向政府申请作补地价,并取得地政专员书面同意,才可进行。

兴建丁屋的土地,通常是位于新界或离岛的村落或农地。

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,拥有申建丁屋权利的男性原居民有24万。

1973年制订的则规定在乡村范围内的屋宇,包括丁屋,可获豁免缴交差饷。

后市人们常说香江有70的土地没有开发,也和定权政策有很大关系。

新界情况太过复杂,很多拥有丁屋的人不愿意搬走,或是想要得到巨额拆迁补偿。

开发商想要开发的时候需要向政府补交土地差价,同时还要赔偿丁屋主人的拆迁费用。

在结合新界的房价,根本就没有开发的价值和必要。

包子轩:“我对房地产开发不是很在行,还请李生指点迷经。”

李兆基:“香江房价最高的时候很多人想要开发新界,就因为情况复杂而导致项目搁浅。

开发新界需要购买很多丁屋,同时还要向港府购买丁屋旁边的土地。

不但如此还要补缴购买丁屋土地差价给港府。

看着地价很便宜,可实际是我们需要付出两倍甚至更高的地价。”

“如果只是多付一点土地价格也没有什么,可是听说地产商要开发土地。

很多人都想去土地附近兴建丁屋,整个新界地区有24万人有这个资格。”

攫欝攫

“试想一下高端楼盘旁边都是那种建设奇形怪状的丁屋,还有什么人会过来这里买房子。”

包子轩没想到事情如此复杂,这要是开发房地产不赔死才怪。

包子轩:“那么李生怎么还在新界购买如此多的土地,难道不担心这些吗!

大家都是朋友,既然你都看出来我想在新界建设黑云总部,作为在香江搞房产开发多年的地产大亨,应该有应对策略。

还情李生能够指教一二,千万不要私藏要不然就太不够朋友了。”

李兆基很想得到包霍董款矿业公司一些股份,可是很多事情还是要提前说清楚,要不然包首富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,建设之后遇到麻烦肯定要怪罪自己。

得罪这样一个人可不是什么好事,以后遇到危机的时候人家踩你一脚就真的起不来了。

李兆基:“其实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不过恒基兆业在新界开发主要是低端楼盘,这些客户对环境要求没有那么高。”

“新界大概有975平方公里。

当然这里包括233个岛屿;可是主体面积也有300平方公里,比九龙和香江岛加起来还要大很多。”

“如果想要大力开发新界那么就必须解决定权问题,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向拥有丁权资格的人购买。

然后在向港府补偿地价,可是这样做成本势必会非常高。”

“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拿下大帽山,作为香江第一高峰,那里十分适合修建度假别墅。

不过就是面积有些大,而且要打通港府的关系,毕竟那里是公共用绿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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