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服丧(2 / 3)

面的影响,第一是薄葬,这点主要出自魏武帝曹操的指导思想,他曾经设立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,从汉代诸多贵族大墓里获取金银补充军需。

光是这份仇恨,想挖他坟的人都不在少数,因此曹操死前嘱托后人不可以在棺材里放金银,以免被人还施彼身。

其次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,钱财活人都不够用,遑论给死人陪葬,因此薄葬之风盛行。

第二是心丧制度。乱世事情比较多,说不定今天服人丧明天被人服,真要守孝哀悼三四年就也别出来混了,所以将心丧制度纳入礼典,简单来说就是服丧差不多就得了,没什么大事就守一年,之后的时间就不用穿丧服,在心里默默哀悼就成,平时表情收敛一点,不要太开心,把剩下的时间混完就行。

高洋的葬礼,大部分地方都和高绍仁的葬礼差不多,只不过规模更加豪华,既是为国君、也是为父亲,高殷身穿的是最高级的斩衰服,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,不缉边,断处外露,象征哀痛至极、无心修饰,头戴麻绳冠,腰系麻绳带,手持竹杖,脚穿草鞋,这种装束需要穿戴三年。

准确的说,是二十五或者二十七个月,具体是哪一个,要看选择的是哪方对《士虞礼》的解读,郑玄支持二十七,而王肃,也就是王司徒的儿子、司马昭的岳父、王元姬的父亲支持二十五,两方据理力争,其实更多是根据礼记的材料进行学术解读,进而争夺文化界解释权的方式,到现在双方都没有一个定论。

但无论如何,三年之期都不是三十六个月,而是二十五或二十七个月,涵盖了三年的时间,不是完整的三年。

再加上汉文帝推行“以日易月”和短丧制度,进一步影响了服丧时间,变成二十五或二十七日。

民间的百姓和皇帝关系较远,严格来说不进入朝廷的权力体系,所以只需要穿三天丧服,意思意思就可以脱了,也不禁止婚嫁祭祀饮酒吃肉,不然北齐二十八年死了三个皇帝,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百姓都得服丧。

对于臣子们的要求就不一样,因为他们是朝廷的人,曹魏和司马晋都不太讲究,葬礼之后就除服,可能他们也清楚自家皇帝是怎么坐上那个位置的;北魏、北周和后来的隋也承袭了这一点。

但在这一方面,齐国反而有所不同,高洋毕竟也做了十年的皇帝,前五年还很称职,死前也考虑到了这方面,早早拟定好了遗诏:

“凡诸凶事一依俭约。三年之丧,虽曰达礼,汉文革创,通行自昔,义有存焉,同之可也,丧月之断限以三十六日。嗣主、百僚、内外遐迩奉制割情,悉从公除。”

翻译过来,就是这些事情节俭节约就好,三年丧期虽然符合礼制,但汉文帝既然改革了,而且通行到现在,就有它的道理,咱们按着办就是了,从我的丧事办完到除服,上限就是三十六天。

至于继承人高殷,百官和内外的臣子们,远的就别来了,知道有这份心意就行,近的正常按照公事办理。

这一点同样是北齐在汉化方面比北周深邃的一个细节,因为之前的许多皇帝驾崩时,因为各种原因,事情没处理多少,还没来得及修陵寝,人就又驾崩了。

这就导致一个很尴尬的现象,就是之前从曹魏到西晋到北魏到北周乃至到隋朝,都是葬礼结束后即刻去掉丧服,而穿丧服的日期是定好的,最长就是二十七日,所以整个葬礼从开始到结束,就最好是二十七日。

但现实就是往往人死才开始修陵寝,选地到施工,修的还是皇帝的陵墓。再加上这时期还有通过占卜选择吉日下葬的习惯,以及附近的王公大臣赶来吊丧,想要这些都在二十七日内完成?半年都不一定够!

而不下葬,丧期就完不成,那么这个日期就变得又臭又长,特别尴尬,毕竟二十七日的服丧期早就过了,但皇帝下葬丧期才能结束,所以这个丧服是穿也不行,不穿也不行。

薄葬的发展,跟这样的葬期也有一点关系,太过隆重的葬礼,会让葬期拖得很长,变得很麻烦。

而在北齐,或

温馨提示:亲爱的读者,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,请勿依赖搜索访问,建议你收藏【350zw网】 www.350zw.com。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!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