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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刘欢的帅哥哥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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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诚恳地接受批评,让你检讨就检讨。听见没?"

"嗯哪,嗯哪。”

吴潇潇扫视着室内空空的床铺,转了个话题:

“他们几个呢?”

说着话,吴春雨摇摇头,他突然想到一件事,便问吴潇潇:

吴春雨不会地挠挠头:“那行吧,我说听你的就听你的。”

“还有,如果学校要处分你,你怎么办?”吴潇潇又问。

“……处分……凭什么?”

“凭你那唬劲呗!”

“我……我就…”

“姐,别这么说,好像我一定学坏似的。”

吴春雨被姐姐的话彻底打动了,他的眼泪噗恻地往下流:

“姐我听你的,听你的,可你不能走哇。”

吴潇潇点点头,一边替弟弟擦眼泪一边说:

“男子汉不许哭啊,傻老弟,姐我不会离开这儿的,我也会尽一切努力把学习赶上去的。”

"可是,我要不在跟前看着你,你就不能好好地念书。正为这个,当民政部门征求我意见时,我才再三思量,最后还是决定和你一道到学校里来了。

"春雨,你知道,姐这可是全为了你呀。”

说到这儿,吴潇潇自嘲地苦笑了一下:

“我自己能力我淸楚。我底子太薄了,学习这么差,即使混完初中也是白扯,更考不上什么高中丶大学了……”

“姐,你千万不能走。你走了我肯定也不在这。你去哪,我就去哪。等我大了,多挣钱,我养活你。”吴春雨说。

王丹不知常燕的真实用意,便习惯地用手推了推压到鼻子尖上的大眼镜:

“什么意思?娇小姐?”

同学们送常燕的绰号叫"娇小姐"。是因为她总是蔫蔫的,连走路都慢腾四理的,火上房都不着急的样子,连说话都慢条斯理娇滴滴的,所以,同学送都叫她娇小姐。

其实从性格上,这孩子一点都不娇,这孩子能吃苦,善于观察分析,只是不爱表述而已。她喜欢一个人独处,喜欢文学,心地善良,经常陪着琼瑶小说里的人物抹眼泪。因此在一点上,同学们经常笑她:

"快看呐,林黛玉又多愁善感啦!"所以大家又送他一个小林黛玉的别号。不过,这别号一直没有叫开。

今天,常燕也有事要做,她准备去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。

所以,大家从早上起床,就开始各忙各的为今天的活动做准备。

吴潇潇的那个寝室里,住着洋娃娃王丹,小歌星刘欢,娇小姐常燕她们四个人。这四个女孩子除吴潇潇大她们两三岁外,其余三人岁数都不相上下。

虽然是同龄人,但性格却截然不同。

就说刘欢吧,她属于纯情的有点佛系那一类的。小姑娘长得很乖巧,小鼻子小嘴巴,瓜子脸,皮肤白里透着红。别看刘欢小鼻子小眼睛小嘴的,可使人看了却感很协调,有一种内在的内涵和美,再加上她纯情爱唱爱跳,甚至走路都散发着一种青春少女的活力,不论到哪儿里,小姑娘都能很快吸引住别人的目光,很快就能脱颖而出。

刘欢今天的“任务”是最使人羡慕的了:干爸干妈要接她去家里吃饭,吃什么叫西门塔尔肥牛火锅!

这会儿,刘欢正在一边哼着歌儿一边对着小镜子用空心卷做刘海呢,等着那个叫帅帅的哥哥开着轿车来接她。

吴春雨觉得姐姐今天说话有些奇怪。

“那好。”吴潇潇想了想这才往下说:

“春雨,你知道,我呢已经离开学校都好几年了,无论从学习到生活环境各方面,我一时都不适应。所以,姐姐在这里就是忍着,如果不是了你呀,我肯定不在这儿待了。

"春雨,咱们姐弟俩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。爹娘早就走了,你是咱们吴家唯一的香火。娘在临走前唯一的心事就是交待我一定把你带好……”

吴潇潇说到这里,眼中已经涌出了泪水:

"姐,有件事我正想跟你说。你发现没有,他们怎么都有什么干妈干爸的呀?这不,一到星期天,就来电话来车接的,什么请去吃饭哪,逛公园啊的,这不各有各的事儿,都走了。”

吴潇潇一拍脑门:“哎呀是呀,我也发现这个事了,我们女一寝的那几个呀,一大早下操回来就洗呀,描的。都准备出门的架式。”

吴潇潇说的还真对。女生宿舍里的这几个女孩子现在还真的就在那里描呀,抹的打扮自己呐。

这女孩子嘛,爱美是天性。况且今天又是星期天,各人又都有各人的安排。在校园内活动的,多数是社团,微机,阅览,打球和参加娱乐活动。请假出校园的,多是逛街购物丶探亲丶课外补习丶还有一些志愿者的活动。

总之,每个星期天,学生们都过得很充实和精彩。

吴春雨又来劲了,大着声音,气粗两肋。

“你敢!”

吴潇潇厉声喝道。

“别,别,姐别生气嘛,我说说玩的。你说我啥没见过了?人家五个人把我按地上打,打得我头皮都两层了,我是不是都没掉过一滴眼泪?这批评批评又算个啥!”

吴潇潇又瞪了弟弟一眼:

“姐,我知道,你有事瞒我。你能不能告诉我,那伙人都是什么人?为什么盯住你不放?姐,咱们找找人摆摆平不行吗?”吴春雨终于说出他憋了许久的话。

吴潇潇淡淡地笑了笑:

“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事,我能处理好。你只管就好好学习就行了。对啦,记着,你以后没事少和那个小白脸在一块儿啊。”

“徐哥挺好的,姐,你咋那么烦他啊??”

“别问了,不行就是不行。”吴潇潇语气很坚决。

"傻兄弟,有你这份心姐就知足了。放心,姐不会扔下你走的。"

吴潇潇说完,用手抹了抹眼角的泪,继续说:

“春雨啊,你还小,很多事你还不懂。我虽比你大三岁,也是多少懂一点。这有些事,不是我们自己能做得了自己的主的。这两年,咱姐弟俩没在一起,你过继给人家当儿子去了,姐这里发生了许多事。…也许你以后会知道。"

"你是姐唯一的寄托了,所以你要好好地把书念下去,在学校里别惹事,别出事。安安稳稳,姐就阿弥陀佛了。咱不求上什么大学,等念完了高中,竹找个工作能养活自已,也就了了姐的心愿了。"

"千千万万,千万千万,你可别学坏,千万别学坏呀!”

过了好长时间,刘欢还一边哼着歌儿,对着小镜子翻来复去的照呀照。连王丹这不爱凑热闹的人都给哼得的忍不住说话了:

“嗨,我的姑奶奶,你别唱了行不行?都唱快一个钟头啦,唱的人心烦。不就是一顿肥牛火锅吗,至于么,犯得上这么没完没了的打扮?”

刘欢没理她的茬儿,继续唱歌,整理仪容。

常燕也笑着帮上腔,慢条斯理地对王丹说,其实也就在揶揄刘欢:

“洋娃娃,你是真的不明白还是故意装糊涂呀?”

王丹呐?她长得胖胖的,又一头的黄头发,大大的眼睛占据了脸庞的主要地方,长长睫毛自然地往上翘起,一眨眼就忽闪忽闪的。这一双大眼睛镶嵌在她白白的脸蛋上,几乎就和那芭比娃娃一样,所以同学们就送他一个绰号,叫"洋娃娃"。

王丹性格上属于比较内向稳健的那种,这个女孩平时喜欢沉默,话不多,也不爱掺和大家的嬉笑和打闹。除非有重要们话要说才说,而那也是直接了当,甚至没有多余的字儿。

可惜这张白晰的脸和那双大眼睛了,被那幅近视镜片给遮挡住了。但透过那副大眼镜片,仍然会透出一种稳健坚韧执着的气质。

在初二(1)班,王丹是学习上数一数二的尖子生。这孩子聪明好学,接受知识快,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。特别在英语方面,曾在初一的时侯被选去参加了全市中学生外语竞赛,且毫不费力地拿到了竞赛的银牌。

因下半年她还要参加省级的中学生外语赛事,时间紧迫,所以今天,她哪都不想去,就准备到语音室去温习外语。

“可是,姐姐我没能耐啊,姐姐我真带不了更带不好你呀。"

"老弟,你知道么,为给咱妈治病,姐借了人家的钱,至今还欠两万多块还不上。"

"我知道,姐。不就是那个…"

吴潇潇摆手打断吴春雨的话:

"听我说。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可姐姐没线呐…我也老大不小了,本该不念这个书去赚钱还债,也好供你念书,将来能上个大学,那可就对得起地下的爹娘了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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