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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命,真有穿越者? 第29节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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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儿的项圈好做,镶嵌宝石也没有要特殊的设计图,只需要把宝石镶稳就行。首饰匠人一边镶,一边跟林夕说她买的这个玻璃颜色正,手感好。

林夕但笑不语。首饰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项圈,林夕珍而重之地把项圈给草儿戴上。

然后把它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。她家的月季花边上开了一丛黄色的菊花,林夕就用这个做背景,配着天上的蓝天白云,那颗红色的宝石上,好像也闪着光芒一样。

她没忍住,给草儿拍了好几张照片,每一张草儿都是不同的姿态,但一样的高姿态,可爱极了。

阿花花收到照片,激动地来回看了好多遍,林夕是个好主人,草儿跟着她不缺吃喝,生活十分安逸,到了滇省的这几天,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来回巡逻好几遍,然后在花丛底下找个舒服的能晒太阳的位置,摊平晒着。

想象中的巴掌没有下来,秦爱国有点失望。他刚刚还想,等会儿向千兰打他的时候,他不经意间露出下身呢。

秦爱国想起前几天,鞭子抽过他身体时那种仿佛从灵魂战栗的爽感,让他欲罢不能。他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在娶了媳妇儿后总觉得不满足了。

他特别怀念那种感觉。

向千兰看到他那样,害怕得抱住了自己,觉得自己可真是太特么的可怜了。居然遇到了这种变态,本来以为是个家暴狂,谁能想到呢,芯子里装着的,居然是个受虐狂。

……

比如半夜让秦爱国起来干活,一件事情,找茬儿了让秦爱国反复做,什么难听的话都朝秦爱国说之类的。

在深宫多年,折磨人的方式多了。明姝随便说一个,都让向千兰如获至宝。当下她就去村子里逛了一圈,还花了两分钱从隔壁孙大叔家买了两三捆柳条回来。还自发去大队领了二十斤麻条回来。

现在向千兰的大名已经在整个秦家川传遍了,她成了小媳妇们暗中羡慕的对象,也成了婆婆一辈最讨厌的存在。跟她同一辈的男人们见到向千兰都绕着她走。

现在秦爱国母子两个都成了整个秦家川前后的笑话了,秦爱国更是被男人们私底下议论,腿瘸了就罢了,居然连女人都降不住,简直就是废物。

秦爱国天天要在家干家务,侍弄菜地,连门都不敢出,他越这样,名声越差。现在私底下,村里的男人都管秦爱国叫爱国丫头了。

仔细琢磨着琢磨着,向千兰想起来了,那天早上,她去让秦爱国起床的时候,那小鞭子,好像不经意间落在了秦爱国的下三路。

这特么不就是字母圈?作为一个能动手就不逼逼的姐姐,向千兰也是被字母圈的人邀请过的。但她实在是没有那个癖好,严词拒绝了。

没想到兜兜转转,她还是被受虐狂给染指了?

向千兰心里日了狗,然后回到炕上,拿出镰刀表情严肃地联系群里人。

【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:我观察了一下,他好像有S那个M倾向,而且还是那个M,那么问题来了。这种情况下,我是不是越打他他越爽?】

“你这话问得就有点废话,林影后但凡出去拍摄,那个阿姨就没有不去的时候。”说这句话的是粉色高领毛衣对面的女孩子,她可能是跟粉色毛衣有点过节,说话语气很不客气:“而且我觉得小可同学你说话太不礼貌了。那个阿姨只不过是想要知道自己女儿的下落而已,嘴巴没有必要那么毒吧?”

穿粉色毛衣的小可被这么怼一下,脸色有点不好看,不服气地反驳:“我叫她疯婆子又没有什么不对。她女儿跟林影后是同学、朋友没错,但是再好的朋友也没有日日在一起的吧?”

“她女儿失踪了,她去报警,去跟警察讲不好吗?一直缠着林影后是怎么回事儿?”

小可表情十分不忿,好像被缠着的人是她一样。她对面的女孩子还要说,被边上的人拉住了:“你就少说两句,在外面呢。再说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,林影后是小可的偶像。你说她正主,她能乐意?”

“咱们这可是在外面呢,现在人人自媒体,要是拍到网上去了,到时候咱们都得玩完。”在娱乐圈里,什么话该说,什么话不该说,大家心里都有杆秤。

林夕仔细看了看,朝大明宝点头,大明宝朝林夕笑得见牙不见眼。

清真牛肉馆上饭菜很快,这边吃火锅都是辣椒蘸水,但因为外地人多,这个蘸水就专门做了个像火锅店那样的调料台。

作为地地道道的西南人,打火锅的蘸水永远都变不了,胡辣椒面、香菜、葱花、折耳根、烫好的小西红柿,盐巴、味精加上原汤就齐活儿。

牛肉火锅里自带萝卜,肉类跟萝卜是绝配,菜上来,林夕没忍住,先喝了一碗汤,之后盛了米饭,一边用辣椒蘸牛肉一边吃。

胡辣椒她们选的是最辣的辣度,都辣出鼻涕泡来了却还越吃越想吃。

乌峰镇距离莲花村直线距离不到一百公里,开车一个小时也到了。他们到的时候天刚刚黑,大家都饿了,直接就到了清真牛肉馆去排队。

远远的,牛肉香味就传了出来。清真牛肉馆的门口已经停了很多车子了,各地牌照的都有。三人从车上下来,大明宝深吸一口气,道:“还好我提前一个小时预定了,要不然,咱们就是到七点钟也吃不上这顿饭。”

林夕已经很久没有吃上这一口了,听到大明宝的这句话,她朝大明宝竖起大拇指:“还得是你啊我的明宝~”

大明宝挽着林夕的手,雄赳赳地朝着前面走:“走走走,吃饭吃饭。”

两人朝饭店走,孙显泉找到车位停好车过来的时候连两人的背影都找不到了。

池香萍虚空点点林夕的脑袋,虽然觉得自家孙女这样有点不靠谱,但想起自家孙女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去玩了,到底是心疼占了上风。

“去吧去吧,去玩两天就回来。要是那个工作做不成了再找,到年后再找工作都是可以的。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玩玩也行。”

“好。”

林夕蹦蹦跳跳地往房间去,收拾了两套衣裳,晚饭都没吃大明宝就来了,乌峰镇的牛肉火锅好吃,她们要去乌峰镇吃饭。

这件事情大明宝提前跟林夕说了。

林夕捉摸着可能是怕人说闲话。毕竟农村这些老太太们啊,好的时候是真的好,不好的时候那一张嘴巴可以压死人。

中午饭刚刚吃饱,大明宝跑过来了。

“小林夕小林夕,我们去乌峰镇玩吧?我男朋友要去那边工作,我在家闲着无聊,也想跟着他去。但他白天要上班,晚上才有时间陪我,我白天太无聊了。”

乌峰镇是个百年的古镇,从很多年前开始,乌峰镇就开始做起了旅游项目,现在小镇虽然已经商业化比较严重,但那古香古色的城、街道却依旧受国内外旅客的喜爱。

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公司花了大价钱在乌峰镇搭了一个影视城,这就导致乌峰镇空前地繁华起来了。在乌峰镇的影视城附近,经常有路人遇到出来遛弯儿或者工作的明星。

【给我整得害怕极了,我怕他给我下老鼠药。】向千兰不怕真刀真木仓的跟人干架。她就怕那种背后放冷箭的。

这两天秦爱国的态度,给她整得背后发毛。

群里排队一样地发了六个点,然后明姝忍了又忍实在没忍住:【宫斗明姝:你就没有想过,秦爱国得斯德哥尔摩症了?】

明姝发出这条信息的时候都忍不住夸赞自己记忆好。这么多年了都没忘记这个略显复杂的称呼。

【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:什么玩意儿?】向千兰看着那一个跟外国人名字一样的病名一脸懵逼。

阿花花看着草儿这样,十分想念它。在原始社会的她已经开始在试着养家禽了。她最先圈养的是羊跟一种长得很像兔子的动物。

阿花花有时候看着那类似兔子的动物,就想起草儿,她多想抱抱草儿呢,也不知道往后,还有没有机会了。

阿花花叹着气,越发思念了。

……

首饰匠人打首饰打了一上午,中午吃饭的时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爷爷跟堂伯过来陪客。这也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了。有男性客人到家里做客的时候,必须要有男性客人陪着。

向千兰的崩溃大家不知道,林夕第二天起床后没出门,而是在家里给草儿打项圈。首饰匠人天刚蒙蒙亮就来了。

滇省这边的习俗是家里只要来客人了,甭管是什么客人,都要用最好的东西来招待。

池香萍早早地就起床了,在首饰匠人上门之前,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腊猪脚给炖上了。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来炖的。

茴香根特有的味道,混着腊猪脚的香味,让人光闻着就馋得直流口水。

首饰匠人闻着这香味,就知道主人家的伙食怎么样,他麻利地从工具箱里把工具一样样地摆出来,一边跟池香萍她们寒暄,一边干活。

向千兰提着麻条从村里招摇过市,那些蹲在大队办公室的男的目送她离开,一个屁都不敢放。

要搁以前,这些贱男人是得朝原主吹口哨的。毕竟原主是从山里嫁过来的,说是嫁,跟买也差不多了。被调戏两句也没什么,也不会有娘家人来给她们撑腰。

至于原主之后会不会被秦爱国打,吹口哨的男人就更加不担心了。秦爱国介意只能说是秦爱国小肚鸡肠,再发散一下,也是原主太妖娆,勾三搭四。跟他们有什么关系?

向千兰今天在秦爱国那边憋了气,就想找个地方出一下,奈何那些贱男人们安安分分的。师出无名,讲道理的向千兰更憋气了。

回到家下意识地想要打秦爱国出气,但一想到自己打秦爱国,秦爱国就爽,她硬生生忍住了。直接大步朝着隔壁房间看。

向千兰觉得这个问题棘手得很。长这么大,她就没有遇到过这么困扰她的问题。

一般情况下,有问题她都是捏拳头就上的。

【那我打他不正好满足他了吗?但要是不打他,我怎么给原主报仇?】

第26章 我们一起入睡的

群里人纷纷给向千兰支招,男人都是贱皮子,就不能满足他,明姝直接让她换了种折磨人的方法。

这样的话题要不是喝了点酒,小可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说。小可被这么一提醒,显然也想起来了。她张了张嘴巴,什么也没说。

隔壁的聚餐也匆匆结束。根据有限的信息,林夕是捋明白了,明姝的妈妈明丽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明姝的下落。但因为哪里都找不到,所以明姝的好闺蜜林慕希就成了她最好的突破口。

一吃起来,边上漂亮的小哥哥小姐姐们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,等吃得肚子溜溜圆,拿着一杯冰镇酸梅汁溜缝的时候,她才有时间注意边上。

她边上那桌的群众演员们吃得嗨了,话题也多了起来。

“你们说这次林影后过来,那个疯婆子会不会追过来?”一个穿着粉红色高领毛衣的小姑娘压低声音悄悄问。

要不是林夕的身体经过基因修复液改造过,她还真听不见那小姑娘说话的声音。

听到有八卦,林夕瞬间就来了精神,她暗自凝神。

大明宝的提前预定确实是很有必要的,她们刚刚在客厅等位置的区域等了没多久,就听到了叫她们的号儿。两人已经被这个牛肉的香味馋得不行了,拿了号就朝里面冲。

到台的时候,保洁阿姨刚刚把上一桌的碗筷餐具收走。两人坐下,很快隔壁桌子就进了一群人。

她们虽然穿着常服,但头上还做着造型,脸上还化着浓浓的妆,大明宝小声地跟林夕说:“这些就是影视城剧组的演员了。是不是各个都很漂亮?”

大明宝特别羡慕长得高的人,她自己只有一米五八。以前林夕跟她一起上学的时候,她就经常问林夕一米六五的空气怎么样。

执念是从小到大的,到了现在,大明宝跟人见面的时候,第一眼肯定是奔着人家的身高去的。

林夕提着装有换洗衣服的小包包上了后座,驾驶室的男人转身来跟林夕打招呼:“林大班长,好久不见啊。”

“好久不见好久不见。”大明宝的男朋友孙显泉跟林夕也是熟人,两人从小学到初中也是在一个班级的,到了高中分文理科了才没在一个班。

也就是在初中的时候,孙显泉跟大明宝处上了对象,这都六七年了,两人也没分手。

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,说实话林夕是羡慕的。看着他们,林夕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另外一个人。

她的发散思维大明宝跟孙显泉显然不知道,打了招呼后,三人一边聊天,一边朝着乌峰镇开。

“小林夕~~你陪我去嘛~吃住费用我全包~”有的女孩子天生就会撒娇,大明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,尤其是她拉长声调,再一脸恳请地看着别人的样子,让人看了心都化了。

林夕想到明姝就是在乌峰镇穿越的,她心下一动,答应了大明宝的请求。得了大明宝一个爱的抱抱。

两人约定好了今晚上就出发,她男朋友开车来接,之后大明宝蹦蹦跳跳地走了。

池香萍在她走了以后问:“你不上班啊?”

林夕脸色一僵,她自己做老板的,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了,她只能说:“上,等下午回来我就上。”

【原始社会阿花花:就是神经病。别人越打他,他就越喜欢打他的人,简称受虐狂?】

这个解释吓坏了向千兰,她长这么大,还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人。她忍不住出屋子,秦爱国这两天很乖,让干啥就干啥,没让干的也会找事情干。

在今天之前,向千兰一直觉得秦爱国在伺机报复她,对他的警惕心升到了极致。

但经过群里的小伙伴们点拨,她发现事情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。这会儿秦爱国站起来看她,那眼睛跟狗似的,亮晶晶地看着她。

真她娘造孽啊。向千兰忍不住感慨,然后开始寻思起秦爱国为什么会转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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