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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芒星 第75节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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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队经纪人:葛云萍。

大炮脸都快贴在手机上了,把屏幕挡得严严实实,陆延只能看到他那头黄毛。

大炮惊叹:“我去,葛云萍啊!”

李振点头:“流量传奇,带的歌手全是一线。”

陆延:“链接哪儿来的?”

最后一个音放完,帕克忍不住向他们竖大拇指。

陆延整个人向后仰,双手展开,手臂随意搭在两侧,刚好把大炮和李振一左一右地圈起来,他动动手指头,去拍李振的肩:“走不走?”

李振正低头看手机,他一把抓住陆延的胳膊肘,爆出一句:“我操!”

“操什么,”陆延腿搭在面前另一把椅子上,“到底走不走。”

李振哪儿还有工夫去管什么走不走,他整个人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:“比赛!过阵子有个乐队比赛,你们知不知道?”

“……”

“再来。”

“……”

等全部录完已经是晚上。

帕克敲下播放键,完整的吉他旋律从音响里流出来。

陆延没再多聊,挂断电话。

这首歌录制得并不算顺利,要求越高,细节的地方就得花更多时间,大炮光吉他部分就录了十几遍,节奏、主音全靠他一个人弹。

陆延坐在帕克边上,戴着监听耳机,负责叫停,或是听完录音宣布重来。

大炮虽然对自己大哥言听计从,但录音面前也还是会有自己的想法,好不容易录完一段还得重录,次数多了换谁都容易有想法。

陆延一向秉承有想法就说,能动嘴就不会动手的原则,于是三个人边录音边吵架。

陆延拿着衣服,站在门口,一口回绝:“我现在是有家室的男人。”

李振:“……”

大炮:“……”

有“家室”的陆延回去之前还不忘给网吧里那位捎点东西吃,两人在微聊上聊了几句,陆延边聊边找饭店,但上下城区饭店营业时间异常养生,市场份额都让路边摊占领,几乎没有卖正餐的地儿。

他走了几条路才遇到一家便利店,走进去随便扫荡了几样东西,面包、饭团,看到什么都拿两样。

“组乐队之后会发生什么,你不知道,我也不敢保证,正因为不知道,所以把每一件能做到的事情都称作奇迹。”

时光回转,这一刻李振觉得,奇迹是真的来了。

不走到今天,怎么会知道四年以后居然有一个乐队选拔节目?

大炮激动到背着琴当场来了段即兴演奏,李振用手空气打鼓,两个人配合得相当默契。

陆延把嘴里那颗喉糖咬碎了,继续看报名注意事项,最后又翻回最顶端。

他从十五岁开始接触架子鼓,参加过的乐队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,陆延当初在商场庆祝舞台上合作一首“好运来”后相中他……的鼓技, 之后整天追着他跑,问他想不想创造奇迹。

……

但那会儿李振乐队刚解散,他是真的不想再搞乐队了。

太多年了,累啊。

聚聚散散的,再多热爱也遭受不住。

“什么这票干定了,你黑社会啊, 都哪儿学的,”陆延笑着拍了大炮的头,又从裤兜里摸出来一盒喉糖, 往嘴里扔了一颗说, “报呗。”

李振一锤定音:“全票通过,许烨不在场, 没有发言权。”

这事来得实在突然,之前没有走漏过任何风声, 消息在整个下城区呈爆炸状散开,这帮乐手仿佛从一面原本砌死的墙上窥见了隐隐天光。

尤其是李振, 他作为下城区元老级别的常驻鼓手,玩乐队的时间比陆延还要长。

陆延想到他们乐队鼓手的生日就快到了,咬着糖问:“你三十岁生日……”

李振尬笑三声:“不关我事,这群是黑桃建的。”

陆延把手机扔回去。

大炮那颗头又挤过来:“大哥,我们报名吗?下个月就开始海选了。”

李振手都不由自主开始抖:“是啊,报不报?机会难得。”

国内很少有乐队节目,甚至“乐队”这个名词一直都算不上主流,“地下”就是滋养他们的土壤。他们等“机会”等太久了,不止他们,看到宣传海报的每一个乐手心情都不平静。

陆延没功夫跟他扯,正打算说挂了,肖珩却转了话题,问他:“今天录哪首?”

“就剩最后一首,”陆延说,“光。”

陆延倚着墙。

这首歌他其实在无数次的排练里已经唱过很多遍。但说出这个名字之后,想起的画面却只是在四周年演唱会散场后唱的那一遍。

肖珩那头传来摁打火机时的咔哒声,然后是漫不经心的一句:“这首好好录。”

李振脱口而出:“群里啊。”

李振说完,暗道不妙。

陆延已经把大炮那颗金黄色的脑袋推开,点击后退,退到一个群聊里。

那是一个乐队群聊,名字很长很特别,叫“陆延与狗不得入内”。

陆延:“……”

大炮:“什么比赛?”

陆延没太在意,下城区地下乐队数目不小,平时自己闲着没事就总举办一些比赛,比如李振每年都会参加的鼓手联赛。

“不是,这个是正式的——”李振把手机递过去。

陆延这回看清了,他猛地坐直。

图片上是一档大型乐队选秀节目,暂定名《乐队新纪年》,冠军队伍将由乐队经纪人打理。宣传海报上做得很精细,除了报名事项以外,还有几位重量级人物,尤其是站中间那位穿红色礼服的女人。

几人安安静静地瘫在沙发上,瘫成一排,大炮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叹。

帕克并不知道这首歌歌词,但这旋律听了一整天下来已经非常熟悉,声音一放出来就忍不住跟着瞎哼哼。

他这一哼,身为主唱的陆延嗓子也有些痒。

-我身处一片狼荒/跨越山海到你身旁。

陆延的声音一出来,帕克立马停下自己乱糟糟的哼唱——虽然陆延说的每一个字他还是听不懂,但这无疑是他们交流最顺畅的一次。

“重来。”

“为什么又重来,大哥,我刚才弹得这遍发挥完美啊!”

“完美个屁,这段不对。”

“对!”

陆延把监听耳机拿下来:“你他妈自己过来听一遍?”

“一共五十八,”营业员扫完码,又问,“怎么付款?”

“等会儿,我找样东西。”

宣传图最上面除开几位重量级音乐人评委,就是那个穿红衣服眉眼凌厉的短发女人,陆延咬碎喉糖的同时在嘴里又默念了一遍她的名字。

三人在帕克的录音棚里疯了一阵。

陆延看一眼时间,已经超过晚饭时间好几个小时,再晚怕是连末班车都赶不上,他起身说:“走了,我回去了。”

李振:“回那么早?”

大炮:“是啊大哥,一起喝酒去啊。”

后来李振实在受不住,有些崩溃地问他:“我没那个意向,没意向你听得懂什么意思不,我他妈到底为什么要跟你组乐队啊?还创造奇迹,你觉得自己是火箭能一口气冲上天?”

那个戴着眉钉的少年当时站在琴行门口问他:“你不进乐队,那你想干什么?”

李振当时放弃乐队后,已经有自己的新目标:“我在琴行里教课……不是,关你屁事啊!”

“我不是什么火箭。”

四年前那个陆延这样对他说。

李振强调:“二十九, 是二十九!”

陆延:“有差吗。”

李振:“这一岁可是一道鸿沟!”

陆延:“好好好, 二十九。老振,说起来你玩架子鼓这已经是第、第……”

陆延还没算完,李振接过他的话说:“十四年。”

第54章

三人坐在一起, 头对头, 三颗头底下是一部手机。

沉默半晌, 李振和大炮同时一拍大腿说:

“还犹豫什么,谁怕谁。”

“大哥这票我们干定了!”

陆延下意识问:“怎么?”

“不是写给爸爸的情歌吗。”

不要脸。

陆延几乎都能脑补出肖珩低头点上烟后,漫不经心说话的样子。

帕克还在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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